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先導計劃的通知
關鍵詞: 人工智能 科技倫理審查 先導計劃 治理機制 重點任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先導計劃的通知
工信廳科函〔2026〕199號
北京、上海、廣東、山東、天津、四川、江蘇、湖北、湖南、浙江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人工智能的決策部署,科學、規范、有序組織實施《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在實踐中探索經驗、完善制度,健全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機制,有效防范人工智能倫理風險,堅實支撐人工智能負責任創新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先導計劃(以下簡稱先導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實施《辦法》,打通部、省、市政府部門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工作鏈條,健全多方參與、協同高效的治理機制,推動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在重點城市率先落地,建設一批專業機構和人才隊伍,驗證并制定5項以上相關標準,基本建成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案例庫,研發一批技術工具和方法,選樹一批典型示范應用,助力人工智能負責任創新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依托重點省份、重點城市:在國家人工智能產業創新應用先導區所在省份范圍內實施先導計劃,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各先導區城市及有意愿的其他城市參與。
(二)圍繞重點領域:參加先導計劃的城市(以下簡稱各城市)在人工智能基礎底座領域(必選,如數據、算法、模型),以及制造、教育、科技、文化、醫療、金融、農業、旅游、消費等垂直應用領域(每個城市選擇3個以上領域)率先開展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工作。
(三)面向重點創新主體:各城市選取從事人工智能科技活動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參與相關任務。在所選擇的重點領域中,每個領域選取5家左右創新主體參與,總數在20家以上。鼓勵覆蓋各類型的創新主體,優先選擇本地區人工智能龍頭企業,兼顧中小企業。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的人工智能倫理治理工作機制。一是細化省級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制度規范。圍繞細化落實《辦法》,相關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立足實際,推動出臺本地區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的配套辦法、細則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程序、職責分工等,為本地區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提供指導和依據。二是健全城市科技倫理協同治理工作機制。各城市建立本區域科技倫理治理工作機制,組織工業和信息化、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健康、金融等相關主管部門協同落實《辦法》,明確運行管理、監督指導等重點環節的職責分工與協作流程。
(二)建設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委員會和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中心。一是指導建設科技倫理委員會。各城市組織參與先導計劃的創新主體,參照相關規范建立本單位可獨立開展工作的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委員會,落實人員、場所、經費等保障條件,并在國家科技倫理管理信息登記平臺上登記。二是探索建設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中心。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托本地區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及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供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復核、培訓、咨詢等服務,明確專門工作人員。
(三)驗證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程序和標準。一是開展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實踐。各城市組織創新主體根據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實踐指南等相關標準規范,對人工智能科技活動進行倫理審查。對于暫未建立科技倫理委員會的創新主體,指導其依托本地區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中心開展審查。二是組織高風險人工智能科技活動科技倫理專家復核。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建立專家復核工作程序,對于符合《需要開展科技倫理專家復核的人工智能科技活動清單》的事項及時開展專家復核,在專項行動期間至少開展3次以上專家復核。結合重點領域專家復核工作開展情況,對動態更新清單提出建議。三是將審查實踐經驗轉化為技術標準。圍繞人工智能倫理風險評估、委員會建設等關鍵環節,結合實際需求和實踐經驗,各城市組織創新主體積極參與相關標準的研制與驗證、開展人工智能科技倫理管理體系相關認證工作,及時將成熟經驗轉化為標準規范。
(四)構建部省市三級聯動敏捷治理網絡。一是健全審查情況通報機制。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定期梳理本地區科技倫理審查情況和專家復核情況,通過全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監測服務網絡報送。二是建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信息報送機制。各城市組織創新主體、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中心等及時報送有關風險線索與突發事件,通過全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監測服務網絡與有關地方、創新主體等共享。三是完善風險預警與推送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有關研究機構建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加強對重點事件的監測研判,提出處置建議,并依托全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監測服務網絡推送提示。
四、工作程序
(一)部署啟動。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綜合考慮人工智能產業基礎、科技倫理治理工作基礎等,推薦1—2個城市(或直轄市市轄區)參與先導計劃。各城市編制先導計劃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6年5月20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先導計劃實施周期為202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跟蹤問效。工業和信息化部按月度跟蹤推進先導計劃工作進展,了解科技倫理審查和專家復核開展情況,加強倫理風險信息匯交和推送,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總結先導計劃階段性成效。
(三)總結評估。行動期滿后,先導計劃城市提交總結報告,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先導計劃實施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對成效顯著的省份和城市予以表揚,依托重大展會活動等進行經驗發布與推廣,充分發揮標桿的引領帶動作用,并在后續相關政策配套、資金安排給予傾斜支持。
五、保障措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強對先導計劃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指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大對本地區先導計劃城市的政策和資源支持。先導計劃城市對先導計劃給予必要的配套支持。設立全國人工智能科技倫理風險監測服務網絡,編制相關培訓教材,常態化開設“倫理課堂”,開展倫理風險監測預警,為先導計劃城市提供智力支撐服務。
(聯系方式:010-68205236)
附件:“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先導計劃”行動實施方案(模板)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