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高院判三星賠償中興3.92億美元,重慶一中院認定應超6億美元:全球SEP定價權之爭白熱化
關鍵詞: 三星電子 中興通訊 專利糾紛 FRAND原則 專利定價
倫敦時間2026年5月1日,英國倫敦高等法院(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EWHC)就三星電子與中興通訊之間的全球標準必要專利(SEP)許可糾紛作出一審判決,裁定三星須向中興通訊一次性支付3.92億美元專利許可費。 同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亦就雙方交叉許可糾紛作出FRAND定價裁決,認定中興通訊提出的7.31億美元六年期全球許可方案符合FRAND原則,若按五年期折算則金額超過6億美元。這一"同案不同判"的局面,將全球通信專利定價話語權的博弈推向高潮。

糾紛緣起:2021年許可協議到期,續約談判破裂
中興通訊與三星電子的這場全球專利戰,導火索源于雙方2021年達成的一項涵蓋4G資產組合及早期SEP的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該協議于2023年底到期,根據續約預期條款,三星電子將成為凈支付方。然而,在續約談判中,雙方就FRAND許可費率產生嚴重分歧:中興通訊報出7.31億美元的六年期(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全球許可方案;三星則認為報價過高,最高只愿支付2億美元。
談判破裂后,三星于2024年12月19日率先在英國倫敦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定全球FRAND條款。中興通訊則在4天后的12月23日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對應訴訟,并在中國杭州、德國、巴西及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PC)等地發起平行訴訟。截至2025年4月,雙方在全球已發起超過17起互訴,形成橫跨歐美亞的"多法域并行"格局。
英國判決:3.92億美元,計算方法引爭議
倫敦高等法院米德法官(Mr Justice Meade)裁定,三星需向中興支付3.9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6.8億元)的五年期專利許可費。該金額高于三星主張的2億美元上限,但遠低于中興要求的7.31億美元。

該判決最受爭議之處在于其許可費計算方法。英國法院采取純粹的可比協議法,將中興通訊與蘋果在2020年達成的許可協議作為主要可比基準,經折算后整體上調約21%(含12.5%的"首次許可方折扣修正"和5%的"5G組合壓價修正"),得出3.92億美元結果。法官明確表示,雖然有權使用自上而下法(Top-down)進行測算或交叉驗證,但"并無義務這么做"。
此外,英國法院在判決中將非標準必要專利納入許可范圍,且認為中興通訊過往與三星、蘋果達成的歷史協議(the Big Two)是最佳可比協議。但法蘭克福法院此前指出,這類歷史協議已到期,且存在許可期限、專利范圍、許可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不宜直接作為可比協議。
重慶判決:7.31億美元方案獲支持,五年期折算超6億
與英國判決同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中興通訊提出的7.31億美元六年期全球許可方案符合FRAND原則。即便采用英國法院審理時適用的五年期標準進行折算,該方案對應的許可金額也將突破6億美元,是英國法院判決金額的1.5倍以上。
該裁決與德國、巴西等地法院立場形成一致。知識產權專業媒體ip fray評論稱,中興通訊在中國、德國和巴西的持續成功是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勝利,這使得倫敦的決定在全球舞臺上顯得格外特殊。
多國法院系統性支持中興
在這場橫跨六大法域的專利戰中,除英國外,多數司法管轄區均支持了中興通訊的FRAND立場:

中興手握超6500族5G SEP
中興通訊敢于與全球最大手機廠商三星展開全球對攻的底氣,源于其深厚的5G專利儲備。據公開數據,中興通訊手握超過6500族5G標準必要專利,截至2025年9月末累計擁有5G標準必要專利超過2.3萬件,全球占比14.8%。中國信通院發布的《5G標準必要專利及標準提案研究報告(2026年)》顯示,在ETSI進行5G標準必要專利聲明的產業主體中,中興通訊的有效全球專利族排名第四,占比6.82%,穩居全球專利布局第一梯隊。
結語
這場持續一年多的全球專利博弈,被業內視為中國通信企業從"被動應訴"向"主動布局"躍遷的標志性案例。英國判決的一審結果尚未生效,雙方均有上訴權利,全球范圍內的平行訴訟也仍在繼續。但無論是倫敦高院的3.92億美元,還是重慶一中院支持的7.31億美元方案,均表明中國企業的5G核心技術價值已在全球司法體系中獲得實質性認可。正如業內律師所言,中國企業已從"被告"變為"博弈者",而如何從"博弈者"進一步成為"規則塑造者",將是下一程的關鍵。